DB5104∕T96-2024 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畜禽产品(攀枝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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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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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CCS B01 5104,四川省( 攀枝花市) 地方标准,DB5104/T 96—2024,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畜禽产品,2024-09-01 发布2024-10-01 实施,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5104/T 96—2024,I,目次,前言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1,5 抽样程序.2,6 抽样方法.2,7 样品包装和封存.6,8 样品贮存和运输.6,DB5104/T 96—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仁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米易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盐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廖海燕、胡生富、黄朝举、罗琳、杜婷、张秀英、何争珍、万明莉、张晋、韩,东、胡玉波、普福敏、张国花、郭庆川、李学华、谢琳玲、陈宏,本文件首次制定发布,DB5104/T 96—2024,1,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畜禽产品,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畜禽产品监测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抽样程序、抽样方法、样品包装和封存、样品,贮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攀枝花市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产品监测抽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5104/T 95—2024 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种植业产品,3 术语和定义,DB5104/T 95—20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一般要求,4.1 样品抽取要求,样品抽取,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样品要有代表性,要保证抽样的公正性、真实性,避免对样品的污染,及时、准确记录抽样相关信息,4.2 抽样准备按DB5104/T 95—2004 中4.2 执行,4.3 抽样人员按DB5104/T 95—2004 中4.3 执行,4.4 样品要求,4.4.1 样品来源,4.4.1.1 猪(牛、羊)肉、猪(牛、羊)肝样品应取自经检疫合格,符合屠宰要求的动物。取样地点,可在屠宰场、冷库、销售市场(如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其他销售场所),4.4.1.2 尿液样品取样地点可在饲养场、待宰圈或屠宰线上,4.4.1.3 禽类、兔样品取样地点可在饲养场、屠宰场、冷库、销售市场(如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其他销售场所),4.4.1.4 奶、蜂蜜样品可在饲养场、奶站、蜂蜜加工厂抽取,4.4.2 样品基本要求,DB5104/T 96—2024,2,4.4.2.1 抽取的样品应该能代表整批产品群体水平,不能特意选择特殊个体,4.4.2.2 抽样时,不得将待抽样品和已抽样品进行任何洗涤处理,4.4.2.3 液体样品应保持均匀,5 抽样程序,5.1 抽样告知按DB5104/T 95—2024 中5.1 执行,5.2 抽取样品,5.2.1 饲养场、屠宰场和贮藏场所抽样应在受检单位代表的陪同下抽样,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风险监测市场抽样由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陪同进行,5.2.2 饲养场抽样时应调查生产和管理情况,贮藏场所和批发、零售市场抽样应调查并注明产品来源,或产地,5.2.3 坚持随机性、代表性抽样原则,抽样方法按本文件第6 章规定执行,5.2.4 畜禽产品监测抽取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单位)购买,5.3 抽样记录按DB5104/T 95—2024 中5.3 执行,6 抽样方法,6.1 组批,6.1.1 饲养场:以同一养殖场、养殖条件相同、同一天或同一时间段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6.1.2 屠宰场:以来源于同一地区、同一养殖场、同一时段屠宰的动物为一检验批,6.1.3 奶站及蜂蜜加工厂(场):以不超过1000 件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志、产地规格和等级等,6.1.4 冷冻(冷藏)库:以企业或产品明示的批号为一检验批,6.1.5 市场:以产品明示的批号为一检验批,6.2 饲养场抽样,6.2.1 抽样数,根据动物饲养基数计算抽样数,6.2.1.1 猪、羊(尿液)抽样数,猪、羊(尿液)抽样数见表1,DB5104/T 96—2024,3,表1 饲养场猪、羊(尿液)抽样数,动物数量(样本数,头) 抽样数(个),≤500 3,501~1000 7,1001~5000 10,5001~10000 12,>10000 15,6.2.1.2 牛(尿液、奶)抽样数,牛(尿液、奶)抽样数见表2,表2 饲养场牛(尿液、奶)抽样数,动物数量(样本数,头) 抽样数(个),≤50 5,51~100 8,101~500 12,>500 15,6.2.1.3 家禽(蛋)及兔抽样数,家禽(蛋)及兔抽样数见表3,表3 饲养场家禽(蛋)及兔抽样数,动物数量(样本数,羽、只) 抽样数(个),≤1000 2,1001~5000 3,5001~10000 5,>10000 8,6.2.2 样品组成及取样量,一个样品的组成及取样量,6.2.2.1 尿样,用清洁的一次性杯,收集清晨饲喂前的尿液,按抽样数收集后混匀取100mL~200mL,6.2.2.2 家禽及兔,抽取整只(羽),根据检测要求取不同部位用于检测,6.2.2.3 初级产品,a) 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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